问题描述:
出口到巴基斯坦,需要办理中巴产地证,怎么办理,对于出口货品有什么好处?
熙浦答疑:

中巴产地证是《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协议》下的原产地证明书,是优惠原产地证明书的一种,其英文全称是 CERTIFICATE OF ORIGIN CHINA-PAKISTAN FTA(Combined Declaration and Certificate)。由于其证书编号开头为 P,所以也称为 FORM P。 
中国出口到巴基斯坦的商品,只要符合《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和已公布的《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协定》项下给予关税优惠的产品,出口商就可以向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申请签发《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巴原产地证明书》(俗称中巴证或 FORM P)。

拿到了中巴产地证(FORM P),巴基斯坦的进口商就可以得到相应的进口减免关税待遇。同理,巴基斯坦的商品进口到中国,我国进口商凭巴基斯坦有关当局签发的 Form P 申报,也可以得到相应的进口关税减免待遇。 

产地证种类
原产地证明书一般有三大类:第一类是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第二类是一般原产地证明书;第三类是某些专业性原产地证明书。
(一)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根据普惠制给惠国的原产地规则和有关要求,由普惠制受惠国授权机构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它是使受惠国的出口产品在给惠国享受减免进口关税优惠待遇的凭证。
(二)一般原产地证书
各国根据各自的原产地规则和有关要求签发的原产地证书,是进口国海关对进口货物实施征税,进行贸易统计,实施数量限制等管理的重要证明文件。在我国,是证明中国进出口贸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货物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原产地得证明文件。
(三)区域性经济集团国家原产地证书
订有区域性贸易协定的经济集团内的国家享受互惠的、减免关税的凭证。如曼谷协定产地证、英联邦特惠税产地证、北美自由贸易区产地证等。